急!!帮忙找维权案例,谢啦(另有追加分)

急!!帮忙找维权案例,谢啦(另有追加分),第1张

通讯员 吕律 本报记者 蒋敏华 房产商任意调高车库价格、吃了近万元的增高产品毫无疗效、米饭里竟吃出塑料颗粒、网上购物接连碰到假货……为了敛财,一些不法商贩的手法可谓不断翻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掉入各种消费陷阱。近日,宁波市工商局公布了2005年度宁波十大维权案例

案例1

干洗店关门,洗衣卡打水漂

“500元洗衣卡只消费了100元,干洗店老板却想关了门溜之大吉。”今年2月21日,宁波市海曙工商分局12315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张女士于2004年在联丰丽园北路某干洗店花了500元办了张洗衣卡,没想到只消费了100元,干洗店老板却想关门一走了之。其间,张女士反复与店方交涉过,却一直没能得到老板的明确答复。春节之后店门口就贴出了转租告示。一怒之下,张女士联系了一大帮和她同样遭遇的消费者,集体向工商部门求助。经海曙12315工作人员多方查找,终于和店老板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店老板退还了消费者未消费的洗衣卡余额。

点评:当前,类似这种预付服务费或定金以后,当事人突然关门停业或失踪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决定关门停业前,应主动告知相关公众并结清相关债务,在其办理注销手续时,工商部门也要求其履行公告及清算义务。消费者在预付相关费用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情况如何等,同时还要用合同的方式约定清楚权利义务。

案例2

在用餐时受伤商家要赔偿

8月1日,消费者吴某带8岁的儿子去宁波市江东区某小吃城用餐。走出小吃城的大门时,来回摆动的弹簧门不慎夹住了儿子的脚,顿时鲜血淋淋,先后花去医药费、营养费1000余元。江东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小吃城的弹簧门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安全警示,因此小吃城应负主要责任。最终,小吃城同意一次性向吴某赔偿医药费、车旅费770元。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小吃城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弹簧门未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警示,也没有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有效措施,应当承担责任。

案例3

房产商悔约,擅自调高车库价格

2005年3月9日,高**等30多名业主向江北12315联合投诉,称某房产公司将一小区的露天车库从原来承诺的每平方米600至9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1200元。2004年7月,高**在该小区售楼处购房时,售楼**告之车库面积5平方米以下单价600元,5平方米以上单价900元。但在今年2月房子交付前她又被告知车库价格每平方米要1200元。几经交涉,房产商以没有书面协议为由,拒绝了高**。无奈之下,高**联系了200多位业主共同维权。经江北12315工作人员多次协商调解,房产公司最终同意将车库定价为每平方米900元。

点评:车库作为住宅用房的附属产品,其价格应该和房屋一样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公司只口头承诺而不在合同中明确的做法,本身就为以后随意提价埋下伏笔。虽然是口头承诺,似乎无据可依,但根据200多位业主的联合签名,即可认定其承诺的客观存在。在此提醒消费者,对任何承诺,都要以书面约定的方式保存下来,否则会给日后的维权带来巨大麻烦。

案例4

大米掺杂塑料颗粒

2005年3月7日,消费者向江北12315投诉,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大米在淘洗和食用时均发现掺杂有白色塑料颗粒物。江北12315工作人员立即和消费者取得了联系,现场随意抓了几把米进行淘洗,果然在淘洗中发现了白色塑料颗粒物,掺杂在大米中肉眼很难辨别。经核查,该大米是2005年2月20日宁波市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金穗特A晚梗米”,该超市共进货150袋,且已经全部售完。12315通过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曝光,联系上了消费者。经协调,每位消费者最终获赔800元。

点评:食品安全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12315一贯非常重视市民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与举报。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15将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案例5

商家规定:退货机价格不得低于原机

宁波市民郭先生在2004年12月购买一款手机,使用几个月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经过手机维修站多次维修,还是不能正常使用。按三包规定,符合换机条件。但由于此款手机已停产,维修点提出为其换另一款价值1710元的手机。郭先生认为他的手机买来的价值是2510元,现在换他1710元的,认为不合理。经宁波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货,退还郭先生现金2510元。

点评:在三包有效期内,手机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如果无同型号同规格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一次退清货款。

案例6

进超市购物却被当成小偷

四川籍打工妹郑**在宁波市鄞州区某超市购物,其间放在小皮包内的手机发生振动。郑**拉开皮包一看,是个无聊的广告短信息,随即马上拉拢皮包。不料超市女服务员看见后,竟大声嚷嚷郑**偷了东西并拉开皮包后一阵乱翻,将包内所有东西都倒了出来,最后却没有发现任何“赃物”。郑**认为自己的人身权利遭侵害,于是向12315求助。在鄞州12315工作人员调解下,超市负责人及该名女服务员向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600元。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今一些商场的营业员、保安人员采取搜包、搜身、殴打等举动,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必须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例7

旅客财物被偷宾馆拒绝赔偿

8月18日,马**住宿奉化某宾馆,次日醒来,发现手机、现金等财物被盗,共计价值6800元。宾馆以无法证实被盗财物金额为由,拒绝赔偿。经奉化12315工作人员调解,宾馆方承诺先行赔偿500元,等公安部门破案后再与马**协商解决。

点评:如果宾馆方没有履行提醒义务,旅客财产损失宾馆负有责任。不过,因被盗财物金额无法确定,一旦纠纷发生后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麻烦。12315特别提醒,一方面宾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以提醒消费者,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住宿宾馆时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将贵重物品移交宾馆保管。

案例8

花钱买“高”却不见增高

今年6月以来,宁波市海曙12315不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花上数千上万元买来的增高产品,食用后未见任何疗效。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消费者所购买的是由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推销的“长高乐”等增高产品,在其印制的宣传资料和产品包装上注明:“由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承接的国家攻关项目……”不过,该产品只有普通食品的批准文号,既非保健食品更不是药品,不可能有任何增高疗效。当地工商部门将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向消费者全额退款。

点评: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狂轰下的增高、治近视、重度去疤、减肥以及一些改善或治疗效果的产品,购买时仔细核对其产品包装上的相关说明和批准证书情况,对“坐堂专家”的诊断要慎重,不要迷信“专家”的偏方。为维权需要,要注意保留其宣传功效的书面资料。

案例9

网上购物遭遇假货

今年11月初,杭州一消费者向宁波12315申诉,称其通过网络从余姚一鞋服经营部购得的NIKE运动鞋是假冒。余姚12315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该“经营部”,发现该“经营部”一楼的停车库大门紧闭,二楼有四个人正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鞋服供货信息。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范某从今年5月份起,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雇用人员利用网络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鞋服供货信息,案发时已向全国各地销售假冒运动鞋、运动服价值12500元。

点评:网上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认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并选择经营较好的网上供货企业。2注意索要购货凭证,以便日后维权。3网民之间的交易需慎之又慎,此类消费不受《消法》保护。

案例10

收割机有缺陷,厂家不认账

9月22日,鄞州12315接到25户收割机农户的申诉,称其向台州路桥某机械公司购买的25台联合收割机,共计价格1075万元,使用后发现发动机动力不足。经与商家多次交涉,对方一直不肯承担相应责任。之后,鄞州12315联合区消协、区农机总站、镇政府及农民代表,一同前往台州路桥处理纠纷。在当地12315的配合下,该生产企业最终将25台收割机全部换上新动力,从而挽回了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点评: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也受到《消法》保护。农资经营者应当按实宣传效用,保证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利用特殊地位,推销假冒伪劣农资,一旦给农民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提醒农村消费者在生产消费中,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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